首页 >> 政民互动 >> 咨询回复

咨询:人防批文面积和设计资质

时间:2019-07-24 10:20 来源: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

 

 

人防批文面积和设计资质

咨询人

*

是否公开

公开

咨询内容

您好!项目为群体工程,人防核定面积为一个批文,大于两万平米,计划分多期建设(多期时间间隔小于三个月,每期面积小于两万),每期在进行设计分包时是否可以分包给乙级人防设计单位?

答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417号)第七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许可资质承担业务范围:第二款:“乙级承担发证机关行政管辖区域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各类人防指挥所)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根据上述规定,独立的单个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本省内人防乙级设计企业可以承接。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责任编辑:谭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