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采购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5-07-14 09:48 来源: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处

  豫人防综〔2015〕91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6月18日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人防办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监督)、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第四条省人防办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政府分散采购和其它自主采购。

  第五条政府集中采购,是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限额标准以上工程、货物、服务类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委托社会中介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省财政厅发布的《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为准。

  第六条政府分散采购,是指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条其它自主采购,是指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且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包括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

  第八条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九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

  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政府采购在省人防办党组和主任领导下进行,实行谁分管谁主持采购,谁主持采购谁负责的责任制。

  政府采购项目在申请采购时成立项目采购小组,组长为项目业务分管领导;成员由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或项目办(临时办事机构)(以下统称项目承办单位)、秘书处、财务处和机关纪委负责人等组成。项目承办单位会同秘书处、财务处具体负责项目采购的全程管理与实施工作;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的监督工作。

第四章采购程序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

  在预算年度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按照业务分类和管理责任由项目承办单位拟制,报业务主管领导审查同意,经过财务处审核汇总,提交省人防办党组研究决定党组研究决定后,纳入省人防办年度预算,由财务处按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申请采购

  项目承办单位依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或追加),对本部门归口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当年《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方案,经项目采购领导小组论证后,报省人防办党组研究。

  第十三条呈报计划

  采购方案经省人防办党组研究同意,由财务处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呈报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组织采购

  采购计划批复后,由项目承办单位呈报项目采购小组组长,由组长主持,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具体组织采购。采购全过程小组成员应集体参与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一)政府采购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政府采购流程实施采购。政府采购方式、定点采购的范围和定点供应商名单以当年省财政厅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纳入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不论采购金额大小必须实施集中采购。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实行定点或协议采购管理的,应执行定点或协议采购制度。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当年财政部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涉密项目除外。

  (三)政府分散采购项目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可以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包括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委托社会中介采购机构)。

  (四)涉密项目须出具有效证明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意见,经财政部门核准后,按批复方式组织采购。

  (五)其它自主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项目承办单位编制采购方案,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省人防办党组研究决定,方可组织相关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可组织相关采购。

  (六)办公用房、公务车辆、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空调设备等单位日常办公需要配置的资产购置类政府采购项目,由秘书处对申请情况进行汇总,按照《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采购。对急需购置的日常办公用的固定资产购置,按经费审批权限报批后,可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实时采购。

  第十五条审批及备案

  政府采购实行备案和审批管理方式。项目承办单位在实施采购中,应及时将需要备案或审批的有关政府采购文件及采购活动事项,送财务处备案。财务处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将需要报送备案或审批的项目,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效结果及更正事项等应及时予以公开;对于法定公开的内容,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

  采购项目完成后,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资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移交机关档案室保存。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第五章政府采购监督

  第十八条驻办纪检监察室是省人防办机关政府采购监督的领导机构;机关纪委是政府采购监督的实施机构,全程参与省人防办政府采购活动。

  第十九条政府采购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情况;

  (五)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情况;

  (六)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七)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八)其他应当监督的内容。

  第二十条对已由省财政厅抽取政府采购监督员的采购项目,机关纪委不再派监督员参与相关环节的采购监督。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驻办纪检组监察室进行查处;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或单位的法律责任。

  (一)对于应该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由部门或个人指定承接单位,以及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应该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保密等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三)泄露标的和泄露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或泄露其它秘密的;

  (四)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授意、暗示工作人员和评委为投标人说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时,单位采购代表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的;

  (六)收受投标人的贿赂和其它好处,干扰招标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投标人有行贿、围标、串标、诬告等恶性竞争行为的;

  (八)办财务在对政府采购事项履行备案手续时,发现有违反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规定,从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承办单位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的确定,应由项目领导小组采取竞争比选的方式产生。参与竞争比选的单位必须是省财政厅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且至少三家以上。

  第二十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二十五条采购金额较大或采购项目较多的项目,应成立省人防办项目验收小组,并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验收工作;对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第二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2015年7月8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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