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印发<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4〕438号)“防化设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安装”的规定以及《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专用设备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2014〕167号)要求,我会受理已取得人防工程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从业能力的企业在目录管理制度政策过渡期内的产品销售安装申请。经审核,以下3家企业符合要求,现予以公告。
一、北京中防恒立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立明,电话:010-89011898;
企业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沙峪沟村(华运大厦西侧)
证书编号: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企业证字第4009号
准予销售产品类型:过滤吸收器RFP-1000型。
二、福建金山人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博泉,电话:0595-22067777;15737157757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
证书编号: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企业证字第4012号
准予销售产品类型:过滤吸收器RFP-1000型。
三、广东华致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贺迎红,电话:0752-2360220;
企业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桥东文头岭13号小区
证书编号:人民防空专用设备企业证字第4016号
准予销售产品类型:过滤吸收器RFP-1000型
2015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