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更快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现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告须知》发布如下:
一、企业注册地址在本省的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注册地在本省以外的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和运用新技术新材料研制定型并纳入国家标准的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均可向河南省人防办申请网上公告。
二、申请办理网上公告的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告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三、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省人防办申请办理网上公告信息变更,并提供以下材料:
1. 联系人、通信方式等非实质性信息发生变化的,填写《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告申请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即可办理;
2.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业务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所需资料同第二条。
四、在省人防办门户网站公告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人防部门关于人防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自觉接受人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各级人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正常经营活动进行限制或者设置其他附加条件。
六、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告可通过现场报送、邮寄、网上报送等方式申请办理。
联系人:梅森,联系电话:0371-69175117;通信地址:郑东新区众意西路6号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邮编:450016);电子邮箱:hnrfbgcc@163.com。
七、河南省人防办门户网站2016年10月31日发布的《人防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示须知》即行废止。
附件:《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告申请表》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附件:
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告申请表
申请事项 | (首次申请的,填写“首次申请办理网上公告”;信息发生变更的,填写“申请办理网上公告变更”) | |
企业全称 | ||
详细地址、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 ||
董事长姓名及联系方式(股份制公司时填写)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技术总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发证单位、发证时间、证书编号、经营范围 | ||
经办人信息(现场申请时现场填写) | (填写经办人姓名、身份信息、办理日期)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如没有,填写“无”) | |
真实性承诺:本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代表企业郑重承诺,本企业提供的材料和填报的信息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人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公章)
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复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办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