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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480-0201-2018-0001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2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18年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人防工 〔2018〕9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4日

关于做好2018年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民防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人防办,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人防办,河南机场集团国动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连日来,部分地区出现了大雨和暴雨。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省将再次进入新一轮降水过程,今年夏季降水较常年偏多。为做好全省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人防工程防汛安全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全省各级人防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在建和使用的人防工程不发生防汛安全责任事故。要把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议程,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汛工作方案,部署安排防汛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排查汛情,及时消除隐患

全省各级人防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人防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对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连通道、地下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车辆集中停放的人防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早期人防工程、地势低洼及正在施工的人防工程尽早采取预防措施;对人防工程口部、风井、穿墙管孔、给排水口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测和巡查;对储存贵重财物和重要档案资料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采取过硬管用的防汛措施,或者提前转移至安全场所,避免造成损失。通过检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人防工程汛期安全。

三、明确防汛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全省各级人防部门要健全防汛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对人防工程防汛工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职责意识,明确防汛责任,建设单位是在建人防工程防汛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权属单位或使用单位是投入使用人防工程防汛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级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建设(权属、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和完善人防工程汛期安全责任体系,按照“防大汛、抢大险”的要求,制订周密的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安排防汛经费,备足防汛物资器材,组建应急抢险专兼职队伍,并组织进行实战化演练,确保防汛队伍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四、加强汛期值班,及时处置险情

全省各级人防部门要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强化值班责任,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时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及时掌握汛情,人防工程一旦有险情发生,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险情,避免或减少损失,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及上级人防部门及时报告。对全省人防工程的防汛工作,省人防办将适时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电话: 037169175300(战备值班室)

              037169175268(工程管理处)

              037169175061(平战结合处)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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