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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480-01-2019-00001 失效时间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04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防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人防 〔2019〕54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04日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人防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省人防工程定额与质量监督站:

  经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大数据管理局同意,现将《河南省人防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4日


河南省人防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 (以下简称《方案》) 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省人防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审批流程

  根据《方案》和有关规定确定的项目策划生成、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建设时序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人防工程 (防空地下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 审批事项和流程 (见附件1)。

  (一)项目策划生成。根据《方案》和人防专项规划要求,人防部门主动告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民用建筑或建设项目人防建设标准和防护级别等 (见附件2、附件4)。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人防部门做好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技术指导服务,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及时告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人防意见(见附件3、附件5),对拟修建人防工程面积、位置、防护级别、战时功能等提出建设要求;对符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告知收费标准及依据。

  (三)施工许可阶段。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联合审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并入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在线推送,审查结果实现部门共享。人防部门 按照要求实施防空地下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审批工作。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环节办理,申请材料纳入施工许可材料清单。(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结果详见附件7,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审批结果详见附件9)。

  (四)竣工验收阶段。按照“多测合一”要求,由建设单位统一委托测量测绘单位实测防空地下室面积,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人防部门根据“联合验收”成果,对项目配建人防工程建设内容要求和易地建设费缴纳情况进行复核,出具人防工程竣工核实认可文件(详见附件12), 人防部门不再单独组织核验。

  二、新建人防工程项目审批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要求,政府投资新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开工报告,报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再报批。社会投资新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仅向人防主管部门报批开工报告。新建人防工程开工前应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开工报告未经批准,工程不得开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三、压缩审批时限

  按照“五减一优”要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时效。人防工程审批服务能够通过共享渠道获得申报材料和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城市地下 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审批、新建人防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均调整为3个工作日。

  四、规范审批行为

  全省人防工程审批实行“四个统一”, 即: 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除涉密 事项外全部实现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能。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承诺、信息公示监管机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六、其他事项

  本文件由省人防办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人防任务分解表;

           2.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

           3.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告知书;

           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

           5.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告知书;

           6.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申请表;

           7.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查批准书;

           8.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批准申报表;

           9.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审查批准书;

           10.建设工程建筑指标与应履行人防义务比对表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比对表);

           11.建设工程建筑指标与应履行人防义务比对表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比对表);

           1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核实认可文件。



    相关链接: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人防任务分解表.pdf

    附件2.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pdf

    附件3.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告知书.pdf

       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告知书附表.pdf

    附件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设计条件核定告知书.pdf

    附件5.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告知书.pdf

    附件6.×××××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申请表.pdf

       工程项目指标明细表.pdf

    附件7.×××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查批准书.pdf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查批准书附表.pdf

   附件8.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审批申请表.pdf

   附件9.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审查批准书.pdf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审查批准书附表.pdf

   附件10.建设工程建筑指标与应履行人防义务比对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比对表).pdf

   附件11.建设工程建筑指标与应履行人防义务比对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比对表).pdf

   附件1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核实认可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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