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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审批

时间:2018-10-16 10:28 来源: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

服务信息

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清单

1.人防主管部门请示文件(原件);

2.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文本(原件);

3.拟建人防工程所在地政府或发改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所在地政府或发改部门出具意见,核原件);

以上材料要求:纸质材料3份。

批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办结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

工程管理处

联系方式

0371-69175117

监督电话

0371-69175396

 

审批结果

状态

事项名称

办结

关于三门峡市复兴广场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办结

关于南阳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责任编辑:谭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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