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地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日益深入,二季度,省人防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防办南京会议和省人防党政军联席会议精神,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向深处实处发力。5月底,我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放管服”改革事项,对2019年初以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一、深化“三级十同”改革
依据《河南省人防系统省级基本目录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人防部门完成了《省级人防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简称“三级十同”)编制,并在政务服务网完成了对应事项要素信息的维护工作,对涉及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新建人防工程项目审批、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建设审批等事项进行优化,其中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材料由20项压减到11项,提高了审批时效。我办是全省最早编制完成单位。
二、积极做好联合审图相关工作
首先,经充分研究,会同省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设〔2019〕57号),积极回应相关社会咨询。其次,扎实做好联合审图相关服务工作,向郑州市人防办提供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多项规范文件,强化技术资料和政策规定支持举措。第三,邀请国防工程研究院4名专家为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为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进一步做好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加快推进《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草拟了《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参阅资料,重点围绕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发力,提出了民用建筑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核定人防工程面积,比现行规定更科学合理。经测算,办法修订完成后可将申报材料、办结时限压减50%以上,更好服务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四、积极建言献策,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对《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重点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施工许可阶段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办事流程,以人防工程审批改革成效,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五、推动人防系统“互联网+监管”改革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三定”规定以及权责清单,省、市、县三级具有监管职能的人防部门梳理编制完成了“互联网+监管”人防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事项职权),按要求报送至省大数据局。梳理省级实施清单31项,市县实施清单29项;对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监管等55项职责进行了梳理。我办是全省最早完成编制的3家单位之一。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省人防办将根据《河南省人防系统省级基本目录政务服务事项》,对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办事事项进行进一步压减优化,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现行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人防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流程再造,实现“五减一优”。针对“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阻点难点问题,成立专门攻关领导小组,省人防办主要领导任组长。以人防政务服务事项改革的扎实成效,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科学开展,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责任编辑:段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