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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发《关于加强学校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20 14:28 来源:省人防办指挥通信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和完善人民防空教育体系,提高我省学生素质教育水平,12月14日,河南省教育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我省学校人民防空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指出,要认真抓好学校人民防空教育工作落实,按照中央、教育部文件精神,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增强学生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鼓励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与学生需求开发具有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特征的人民防空教育校本课程。

  《通知》强调,各地在开展人民防空教育时,要把人民防空知识、方法和技能融入相关学科教学。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汇聚、传输和优化教学资源的优势,提高教学的趣味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人民防空教育的成果。各地要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师资队伍的相对稳定。要注重提高学校教师的人民防空教育教学能力,将人民防空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教师的培训课程,将人民防空教育与学科课程融合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行政、人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创新人民防空教育的形式,拓展教育途径,提高教学效果。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效利用当地人民防空教育基地、人防工程及学校实践基地等场所,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防空教育教学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当地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条件保障,认真组织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人防教师的师资培训工作,对学校人民防空教育落实状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保障人民防空教育任务的有效落实。学校要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主管领导责任制,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学校教学计划,确保学习时间和教育内容落实,确保教师、场地和支持条件落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人民防空教育健康、持续和深入开展。各地人防部门要加强对人民防空教育的指导和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要协同教育部门做好人民防空教育的规划和方案,对人民防空教育内容和活动给予指导,对人防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人民防空教育经费列入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各地人防部门在教学中要提供必要的教辅人员和人民防空教育教材、器材、视频资料、挂图等,促使全省学校人民防空教育工作全面发展。(陈琪林)

责任编辑:段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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