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县长全新明委托,副县长魏建廷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人防工作。县政府办、人武部、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法院、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和城关镇等乡镇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了省市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文件,听取了县人防办工作汇报。
会议议定,一要切实做到“五个纳入”。1、将人防办列入城市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2、规划局要将人防工程规划列入城市整体规划;3、教体局、司法局、党校要把人民防空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普法教育规划、党校培训计划;4、财政局要把购置防空警报器和购买中学人防教科书本等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5、广电部门要积极配合人防办搞好人防知识宣传,在国防教育周要举办人防专题节目;武装部、人防办每年要联合组织开展一次防空演练或人口疏散演练;林业局、人防办每年要在山区乡镇搞一次防空防火演练。二要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1、即日起,凡在县城规划区内新建发用及各类建筑,必须到人防办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否则,规划、建设、房管、消防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监察机关对违规干预、擅自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2、即日起,修建10层以上的建筑、单位建设办公楼和人员密集区的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3、人防工程必须报市人防办审批;设计图必须是有人防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省人防办审批;人防工程竣工由省人防办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同时要加强人防工程施工管理,建立健全监理、监督等制度。4、经人防部门审批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缴纳易地建设费;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每年每人10元,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30元的标准缴纳人防建设费。5、关于防空地下室大检查工作。人防办要印发《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报检查处置工作的通告》,广电部门要在电视台搞好对清查活动的宣传,形成强大的清查舆论氛围;规划、建设、消防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县法院对移交案件要快速立案依法执行;监察部门对该查不查、该报不报、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会议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防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大人防宣传力度,增强做好人防应急准备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人防建设,确保全县人防建设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