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8 14:01 来源: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由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处联系(地址:郑州市众意西路6号,邮编:450046,电话:0371-69175231,电子信箱:hnrfxx@163.com)。

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规定

(一)主动公开情况:至2013年12月31日,省人防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442条,通过报纸、手机短信等媒体公开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人防办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办理网上咨询情况:至,共接到网上咨询20条,其中接省政府网站转来3条,省人防办门户网站接到17条,均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每个处室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完善了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纪检监察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专门召开办公会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改,使信息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内容更趋完善。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一年来,进一步加强了网站软、硬件建设。优化了栏目设计,梳理栏目设置,对专题活动等版块内容设置进行整理。还结合机关公文运转,重新设计印制了《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文稿纸》,新增了“信息公开形式”专栏,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个备选项目,在公文拟制时就确定是否予以公开,使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审核与发文审签同步进行,减少环节,缩短公开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严格保密审查,保障网站信息安全。人民防空工作性质特殊,我办对网站发布信息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规范,对拟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的把关和三级保密审核。全年分两次进行保密自查,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安全。

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2013年,利用手机短信在国防教育日警报试鸣活动中,向社会发布公告,使民众及时了解有关警报试鸣工作;在夏季高温时期,利用宣传海报、标识牌等及时公布避暑纳凉点,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扩展了信息公开的功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年来,我办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宽等问题。下步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全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来源渠道,保证信息公开更新更及时内容更丰富。

(二)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办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制定科学、高效的信息交流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栏目结构与功能设置,在公共服务、交流互动等方面加大投入。

  附件:2013年度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段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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