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中介机构:
根据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豫防办[2013]1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现对2014年申报人防监理乙、丙级资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申报人防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的条件:
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2、具有10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8名以上,安装专业2名以上);
3、近5年来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的人防工程。
申报人防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2、具有5名以上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土建专业4名以上,安装专业1名以上)。
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1、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见附件);
2、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4、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人防工程监理员及其他监理人员情况表;
5、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人防工程监理员证书和其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养老保险证明;
6、监理业绩表;
7、监理业务手册。
三、申报程序
1、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将申报的条件及要求在河南省人民防空网站上进行公示,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到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申报。
2、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省人防办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3、依据审查意见,经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对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防办颁发资质证书。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2014年4月4日起至2014年4月13日止。
2、联系人:关民 0371—69175268。
3、办公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西路6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二楼211室。
附件:1、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书
2、监理业务手册
2014年4月3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