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室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19 12:55 来源: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全文由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至。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处联系(地址:郑州市众意西路6号,邮编:450046,电话:0371-69175231,电子信箱:hnrfjb@163.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2年,省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防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拓展,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省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办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实施、考评等日常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87号)要求,抽调工作人员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理顺工作机制

  随着人防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分工、工作步骤和流程,建立了信息联络制度,形成了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一般问题由各处室直接解决,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纪检监督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抓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一些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在制定完善制度的同时,组织办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落实,让大家真正树立起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形成主动公开、自觉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载体建设,推进信息全面公开

  (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

  充分发挥人防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和重要窗口的作用, 本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对人防门户网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改版。更加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在此版块内新增了规划计划、部门采购、新闻发布等栏目,并梳理了法规文件栏目;优化了公共服务版块,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执法文书和表格下载等栏目进行了补充;对专题活动版块中的主题条目进行了整理规范;对特色栏目进行了重新设置,新增了图片库等栏目。对门户网站的改版,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突出了重点栏目,使整体页面更加美观,布局更趋合理,服务内容更加完善。由于人民防空工作的特殊性质,对网站发布信息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规范,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了严格把控和三级保密审核,全年共进行了两次保密检查,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安全。

  (二)丰富信息公开载体

  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 努力创新信息公开思路,丰富公开途径。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展板、宣传册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人防防空有关法律法规、防护知识、人防动态信息等。在国防教育日,向公众发布警报试鸣公告,使公众及时了解有关警报试鸣工作。在夏季高温时期,及时公布供市民避暑纳凉的有关人防工程,为广大市民避暑纳凉提供了便利。

  (三)推进信息全面公开

  主动公开情况: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及时公开了有关人防概况、人防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和各类人防工作动态等信息。全年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各类人防信息568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积极拓展申请受理渠道,开辟了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网上依申请公开等多种渠道受理公众申请,并在人防门户网站公布了便民热线,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下载,更好地推进了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1件,全部按要求及时办理完毕。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行政诉讼事件,1件行政复议,已办结。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总结我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条例》规定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评有待加强。

  2013年,我办将全面贯彻《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培训和检查,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责任编辑:段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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