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申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资质单位的公示

时间:2012-08-17 07:33 来源: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各社会中介机构:

随着人防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人防工程工程质量验收方式已经满足不了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需要。为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质资管理,满足人防工程建设市场需要,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省人防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申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单位。现公示如下:

一、申报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单位3个

本次申报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资质单位3个。

二、资格条件

申报成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单位,应当为非涉外机构和非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和人防工程施工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员

1、防护专业工程师、机械专业工程师、结构专业工程师、电气专业工程师各一名以上,从事1年以上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防护设备质检标准;

2、从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的人员(专职质检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应通过防护设备专业知识的相关培训,能熟练操作相关质检仪器设备,熟悉所检测防护设备的相关检测标准;

3、使用超声波探伤类特种设备检测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操作证书或国家人防办颁发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二)场地

1、检测仪器设备存放间不小于30平方米,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存放于专用柜内并有醒目标识;

2、密闭性能检测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并应配有5吨以下行车;

3、通风性能检测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并应配有3吨以下行车。

(三)设备

1、常规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外形尺寸与配合尺寸检测仪器设备:千分尺、游标卡尺、直尺、卷尺、塞尺、靠尺、平面度检测仪、垂直度检测仪、螺纹检测仪、同轴度检测仪等。

使用性能检测仪器设备:拉力计、计时器。

材料和外观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回弹仪(混凝土强度)、钢筋扫描仪(测混凝土中钢筋的布置及保护层厚度)、混凝土超声检测分析仪(测混凝土结构中的孔隙等隐患)、钢板测厚仪、金属超声探伤仪(检测焊缝)、漆膜测厚仪与划格刀具(检测油漆厚度与附着力)。

2、密闭性能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测试系统的仪器设备:空气压缩机或安全可靠的气源,压力表,流量计(组配),微压计,气压表,温湿度表。

检测平台:为安装调试台,满足门孔尺寸6米×3.5米以下防护设备立装检测漏气量的需要。

3、通风性能检测应配备的设备

测试系统的仪器设备:微压计、气压表、温湿度表。

检测平台:为通风性能试验装置,满足当量直径Φ1000毫米以下活门、阀门风量、风阻检测的需要。

(四)质检

1、相关检测标准和质检操作规程齐全。

2、检测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确保仪器设备始终处于检定有效期内。

3、应建立完整的质检档案,质检记录完整,并长期保存。

(五)管理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检管理制度,仪器检定制度,物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检后服务制度。

2、机构的防护专业人员、质检人员应当通过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培训,取得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程序

(1)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将申报的条件及要求在河南省人民防空网站上进行公示,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单位到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管理处进行申报。

(2)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组成人防专家委员会到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论证,提出考核意见。

(3)依据人防专家委员会提交的考核意见,经河南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业务处提出申报意见报主任办公会决定,申报单位确定后,由工程管理处按程序上报国家人防办审批。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在河南省人民防空网上的公示时间即为报名时间。自二O一二年八月十八日起至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止;

(二)咨询电话、传真电话:0371—69175262、69175268;

(三)办公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西路6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二楼211室。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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