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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完善河南省人防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及
推荐人防工程专家技术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4-05-20 16:39 来源:省人防工程管理处 关民

豫防办〔20147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省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各项技术评审活动,确保各项技术评审的科学性及公正、公平,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完善河南省人防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现将推荐人防工程专家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技术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并同时具有下列职称之一:

1、人防工程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国家建设部各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一级);

3、国家人防办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

 (二)熟悉有关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二、技术评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人防主管部门邀请,担任技术评审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技术工作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技术评审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一) 与被评审业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审委员会;

(二)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被评审业务单位,不得透露应对外保密的评审内容;

(三)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四)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技术评审专家入选技术评审专家库采取的方式

专家入选技术评审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五、对技术评审专家的评审

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入库专家的建议名单,报省人防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

六、报名方式

申请人须携带审核盖章后的《河南省人防工程技术评审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两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工作单位);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报名地点: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211房间

咨询电话:0371-69175268

附件:河南省人防工程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014年5月14日

专家申请表.doc                   

责任编辑:sr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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