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造成69227人遇难,374643人受伤,17923人失踪。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2008年6月,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目的是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普遍增强,有利于推动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的普及推广,有利于各级综合减灾能力的普遍提高,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设立全国性的防灾减灾日,既顺应了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也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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