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河南机场集团国动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人民防空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2月1日
全省人民防空行业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铸就坚不可摧护民之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当前人防行业存在的企业素质和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场无序竞争加剧等影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问题,按照国家人防办《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国人防〔2019〕6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人民防空战略思想为指导,强化以战领建、问题导向、质量意识、法治思维,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查处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清查清理人防企业资质,复检复查人防设备质量,依法依规处理问题企业,切实消除行业风险隐患,完善政策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着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优胜劣汰的从业环境,为实现人防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省人防办成立全省人防行业整治领导小组,省人防办主任贾宏伟任组长,副主任谷文峰、副巡视员程新芳任副组长,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人防行业整治工作的筹划协调、贯彻部署、督导落实以及推进建章立制等工作,程新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炳林、刘程洲任副主任。各级人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人防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企业资质复核、产品质量复查、问题整改督导、责任主体处罚或提出处理意见。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是复核企业资质、核查设备质量,整改存在问题、处理违法主体,完善法规标准、健全监管机制、创新措施手段。
(二)整治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国家人防办审批取得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和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
1.对取得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的资质进行复核。
2.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含防化设备,下同)定点生产企业资质进行复核。
3.对2013年以来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进行抽查复检。
四、方法步骤
本次人防行业整治分四个阶段,利用两年时间完成。
(一)动员部署(2019年2月1日至2月15日)
省人防办印发《全省人民防空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人防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防行业整治实施方案,对行业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于2019年2月15日前向省人防办上报实施方案。
(二)信息归集(2019年2月16日至2月28日)
各级人防部门督促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和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登录中国人民防空网“人防企业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按照国家人防办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详见附件5、6,不含“企业业绩信息表”,电子版从监管平台下载)。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应将纸质的附件5全部材料(含“企业业绩信息表”)和企业申请设计甲级资质时的申报材料各1套,送省人防办转报国家人防办;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应将纸质的附件6全部材料(含“企业业绩信息表”)1套上报至省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和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应于2019年2月2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省人防办于2月底前完成基本信息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三)核查整改(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1.组织人员培训。省人防办对参加人防行业整治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进一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2.核查人防企业。省人防办成立专家组,按照国家人防办规定的条件和方法(详见附件2、3、4),对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的从业条件和经营行为进行核查(对防化设备企业的核查由国家人防防化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提供技术支持)。2019年4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并向国家人防办上报核查结果和督导整改情况。对从业条件不达标或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由省人防办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对其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于2019年7月底前上报国家人防办。对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的核查由国家人防办负责。
3.抽查防护设备质量。省人防办按照每个防护设备企业承接人防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项目3%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每个企业每年不少于2个工程)。人防工程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具体组织实施,对人防工程使用的防护(化)设备质量进行检查。防护设备重点检查钢结构防护密闭门、钢筋混凝土防护密闭门、活门;防化设备重点检查过滤吸收器。对出现过质量问题或者有群众反映质量问题的企业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该年度产品抽查比例可提高至10%进行复检。各级人防部门在抽查过程中应做到边查找问题、边督促整改、边复核验收、边处理问责。2019年12月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向省人防办上报检查、整改和处理问责情况;2020年3月底前,省人防办向国家人防办上报抽查、整改情况和具体处理意见。
(四)完善监管体系(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1.厘清职能定位。紧跟国家人防办法规政策改革调整的步伐,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厘清省市县三级人防部门的职能定位,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与市场监管、住建、规划等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以适应新时期人防改革的新要求,提高我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2.完善政策制度。根据国家人防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人民防空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修改完善我省人防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公示制度;根据国家人防办即将陆续出台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出台我省与之配套的人防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规范人防企业市场行为的相关政策规定。2020年6月底前完成。
3.创新方法手段。按照国家人防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人防企业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时,使用国家人防办修改完善后的人防工程防化设备身份信息网上认证系统。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推进行业监管制度创新,建立全面、动态、精准、高效的监管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人防工程是护民之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人防工程安装的防护设备是否达标是保证人防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人防部门要牢记领袖嘱托,从维护国家安全大局出发,深刻理解开展人防行业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人防行业整治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搞好宣传引领。各级人防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搞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并及时向社会告知人防行业整治工作的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宣传人防工程对战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特殊性。同时加强对舆情的分析和研判,对人防行业整治中可能出现的负面信息,要有所准备、主动发声、正面引导,为深入推进人防行业整治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人防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通知和《全省人民防空行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班子,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人防行业整治落到实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家、技术人员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
(四)依法依规监管。各级人防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人防行业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边查找问题、边督导整改、边复核验收、边处理问责。对问题严重的企业绝不姑息,对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人防行业整治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不断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人防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人防行业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健全人防企业质量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类企业监管平台,做好人防企业的信息归集、报送、公示、共享、运用等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遏制企业的不良行为。
附件:1.人防工程设计甲级企业资质复核条件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复核条件
3.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核查方法
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质核查处理方法
5.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信息统计表
6.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信息统计表
附件1
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复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取得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资格认定1年以上或者取得住建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住建部建筑行业(建设工程、人防工程)甲级以上资质之一。
二、资历和信誉
1.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业务3年以上。
2.参与不少于2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经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项目设计。
3.无设计质量事故。
4.社会信誉良好,达到行业信用评价规定标准。
三、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建筑、结构、防护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6人、6人、13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2人,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建筑、结构专业各不少于3人;一级人防防护工程师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电气专业各不少于2人,防化专业不少于1人。具有人防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在军队相关机构从事人防工程设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的,视同具有专业一级防护工程师资格。
2.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建筑、结构、防护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担任过不少于3项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
4.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四、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拥有固定工作场所,设计装备配套齐全。
2.组织管理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体系健全。
3.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五、其他
企业符合从业资质条件为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国人防〔2013〕417号文件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与本复核条件不一致的,以本复核条件为准。
附件2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复核条件
一、综合
1.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与外资和外籍人员无关联,经营证照齐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中国国籍法人代表,未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组织体系设置合理,技术要素单元配置到位,生产安装设施设备符合要求,规章制度健全。
3.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从业半年以后的核查)。
二、人员
1.技术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械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未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熟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生产和安装工艺。
2.生产、质检、安装部门的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械工程类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未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熟悉本部门业务涉及的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每个部门不少于1人为防护设备专业的人防防护工程师。
3.技术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资格,包括2名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2名以上机械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以上电气工程专业工程师,10名以上电焊工,采用自动化电焊设备的企业不少于5名(1台自动电焊设备可替代电焊工2人,总数不超过5人),2名以上电工,2名以上起重设备操作人员,1名以上超声波探伤和磁粉探伤操作人员。机加工、钳工等其他工种操作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业务,数量满足生产安装需要。
4.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不超过1个其他技术岗位,其他技术人员不得兼任。
5.建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工艺专业队伍,其中常年在册20名以上。
6.具有1名以上专职负责涉密资料管理人员。
7.所有人员均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持续缴纳社会保障险(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缴的除外)。
三、场地
1.生产场地不小于6000平方米(不含临时建筑物),生产区、办公区、仓储区、生活区相对分开。其中:结构件车间、仓储用房(含备品备件库)不小于5000平方米,机加工车间不小于300平方米;除锈、喷漆、质检等操作区相互独立,总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且配套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办公区应设置符合保密规定的图纸资料室。
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当在室内(不含临时建筑物)分类存放,存放场地具有防水、防潮、防变形等设备和手段。
3.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的生产区应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自动喷淋设备。
4.生产场地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和环境、劳动保护等标准要求。
四、设备
1.大型加工设备。3台以上行车(其中1台载重量不低于10吨,最大起吊高度不低于6米),加工平台总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主平台尺寸不小于6米×4米,平整度公差不大于0.5毫米),振动平台,自动下料切割机,剪板机(剪板厚度4毫米以上),折弯机,喷砂或抛丸除锈设备(满足门框、门扇整体除锈的要求),喷漆设施(满足门框、门扇整体喷漆的要求,喷漆作业防护用具齐全),校形设备(压力不小于50T,配有工件装卡工作台),消除内应力设备等。
2.普通加工设备。10台以上电焊机(其中至少5台二氧化碳保护焊机、1台自动埋弧焊机),4台以上车床(其中数控车床不少于1台,工件直径800毫米、长度1500毫米的车床各不少于1台),2台以上铣床(工作台面积不小于200㎜×1000㎜),1台以上刨床,2台以上钻床(最大钻孔直径不小于40㎜),1台以上摇臂钻(立轴中心至立柱母线距离不小于1m,钻孔直径不小于50㎜)等。
3.混凝土防护设备生产设施。配置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和成型模具等;自行搅拌混凝土时,应当配备混凝土电子配比装置、实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塌落度桶、试模3组和水泥试验设备。
4.各种加工设备工况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大型加工设备具有先进工艺水平。
5.鼓励企业更新升级生产条件,所使用设备功能和技术水平明显优于上述设备的,经专家组评价认可后视同满足相应条件要求。
五、质检
1.质检设备包括:大小钢尺、卷尺、游标卡尺、千分尺、拉力计、塞尺、材料硬度检测仪(金属、橡胶)、焊缝检测尺、焊缝超声波探伤仪、焊缝磁粉探伤仪、超声波测厚仪、水准仪、漆膜附着力划格器、漆膜测厚仪、钢筋混凝土扫描仪、自动恒温恒湿养护箱(工作室尺寸不小于0.5立方米)、混凝土压力机(力值不小于600KN)、材料力学性能检测设备(钢材、混凝土)、回弹仪、气密性测量设备等。
2.全部质检设备应当自行购置,定期标定,处于有效精度状态。
3.建有各类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检操作规程。
六、规章制度
1.员工管理制度。
2.产品质量保证制度。
3.安装质量保证制度。
4.售后服务制度。
5.安全保密制度。
以上制度均应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七、其他
企业符合从业资质条件为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国人防〔2014〕438号文件规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从业能力指标与本复核条件不一致的,以本复核条件为准。
附件3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核查方法
一、从业条件
(一)综合
1.查看公司章程(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材料)+工商注册信息(政府信息平台查证)+法人失信被执行记录(政府相关信息平台查证)。
2.查看公司组织结构+人员岗位职责+制度文件等。
3.查询ISO9001质量体系证书有效性(国家认证认可信息查询系统)和认证覆盖防护设备生产过程等。
(二)人员
1.技术总负责人:查看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政府信息平台查证)+失信被执行记录(政府相关信息平台查证)+考核现场口述防护设备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生产和安装工艺(录制视频,有效内容不少于5分钟)。
2.部门负责人:查看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政府信息平台查证)+失信被执行记录(政府相关信息平台查证)+考核现场口述防护设备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生产和安装工艺(录制视频,有效内容不少于5分钟)。
3.人防防护工程师:查看身份证+人防防护工程师证+社会保险(政府信息平台查证)
4.技术人员:全数查看身份证+职称或资格证书+社会保险(政府信息平台查证)+考核专业内容实际操作(人员数量不少于从业条件规定要求,根据销售防护设备产品的工艺或现场作业情况进行考核,并录制视频,有效内容不少于5分钟)。
5.核查人员兼任情况。
6.安装专业队人员(20人,与技术人员可重复):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政府信息平台查证)。
7.涉密资料管理人员:查看身份证+资料员岗位职责和能力确认记录+社会保险(政府信息平台查证)+考核保密资料保管员业务工作流程(录制视频,有效内容不少于5分钟)。
8.查看公司每个月各类人员缴纳社保记录(该项内容本次检查时限为近3个月)。
9.人员专业知识考核可采取集中组织笔试的形式进行。
(三)场地
1.查看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近2年租金支付凭证,面积按有效证书、竣工图纸等资料或现场测量认定,符合保密规定的图纸资料室应具备带密码锁的铁皮柜及相关防盗措施。
2.查看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状态,是否具备防潮、防变形等措施。
3.查看自动喷淋场地及设备+实际操作(查看启动、停止状态自动切换控制单元可正常运行,连续作业不少于2分钟)。
4.查看环评证书(单独场地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作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现场有无污水、油漆、烟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的防控因素,查看厂区消防+劳保用品等具体措施和技术资料。
(四)设备
查看设备台账(含设备出厂编号)+采购(租赁)凭证(含银行记录)+现场实物状态(全部设备能正常运转,结合人员技能考评完成防护设备生产相关工艺的完整作业过程)。
(五)质检
1.查看质检设备台账(含设备出厂编号)+采购凭证(含银行记录)+检定或校准证书+现场实物状态(全部设备能正常工作,结合人员技能考评完成防护设备生产相关质检的完整作业过程)。
2.查看操作规程。
(六)规章制度
查看各种制度+受控状态+全员熟悉程度(录制视频,有效内容不少于5分钟)。
二、经营行为
查询企业2016年以来是否存在如下问题:
1.组织或参与价格联盟、恶意竞争等不正当行为(政府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2.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3.挂靠生产和允许其他企业挂靠生产。
4.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擅自更改图纸生产防护设备,导致产品出现影响抗力和密闭性能的质量缺陷。
5.采购原材料质量达不到设计图纸要求,偷工减料制造、销售伪劣防护设备。
6.外协加工或外购防护设备主要部件(如门扇、门框)。
7.跨省生产、销售、安装防护设备。
附件4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质核查处理方法
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从业条件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由人防部门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存在下列问题中的3个以上的企业,整改期间不得有新的销售行为。整改期满后,由省人防办组织复核,除因人员不足、新聘人员连续缴纳保险不足3个月外,其他条件仍有不能达到从业标准要求的,由省人防办报请国家人防办撤销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证书。
一、从业条件存在问题
1.技术总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中,有2个(含)以上岗位负责人不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
2.技术人员缺位7名(含)以上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中近3个月未连续缴纳保险人数达30%(含)以上的;
4.生产场地建筑面积小于6000平方米(不含临时建筑);
5.缺少1台(含)以上行车或现有行车中没有1台载重量不低于10吨,最大起吊高度不低于6米的;
6.加工主平台尺寸小于6米×4米或平整度公差大于0.5毫米;
7.大型设备中缺少振动平台、自动下料切割机、剪板机(剪板厚度4毫米以上)、折弯机、校形设备(压力不小于50T,配有工件装卡工作台)任何1项的;
8.质检设备中材料硬度检测仪(金属、橡胶)、焊缝检测尺、焊缝超声波探伤仪、焊缝磁粉探伤仪、超声波测厚仪、水准仪、漆膜附着力划格器、漆膜测厚仪、钢筋混凝土扫描仪、自动恒温恒湿养护箱(工作室尺寸不小于0.5立方米)、混凝土压力机(力值不小于600KN)、材料力学性能检测设备(钢材、混凝土)、回弹仪、气密性测量设备中,有3件以上缺失或失去使用功能的。
二、经营行为存在问题
1.企业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
2.企业外协加工或外购防护设备主要部件(如门扇、门框)的;
3.企业组织或参与价格联盟、恶意竞争等不正当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附件5
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信息统计表
单位:(盖章)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承诺,本企业填报的《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信息统计表》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任何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单位性质 | 工商注册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学 历 | 职 称 | 设计年限 | ||||
所学专业 | 执业资格 | ||||||
初次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时间 | 已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 | ||||||
全员情况 | 人员总数: 人,设计人员: 人,超过60岁人员: 人 | ||||||
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 | |||||||
注册执业情况 | 注册建筑工程师: 人,其中:一级 人,二级 人 | ||||||
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其中:一级 人,二级 人 | |||||||
注册暖通专业一级 人,二级 人; 注册给排水专业一级: 人,二级 人; 注册电气专业一级 人,二级 人。 防护工程师 人(XX专业X人、XX专业X人、┅┅) | |||||||
人防工程 设计业绩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防护等级 | 战时功能 | 项目负责人 | ||
业务成果(包括获奖情况、专利情况,编制行业标准规范情况) |
设计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所学 专业 | 执业注册类 别 | 执业注册证书号 | 工程设计年限 | 身份证号 |
注:此表可附页
法人代表情况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籍贯 | 文化程度 | 专业 | ||||||
职务 | 职称及证书编号 | |||||||
执业注册类别 及证书编号 | 从事工程建 设工作年限 | |||||||
工 作 简 历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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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情况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籍贯 | 文化程度 | 专业 | ||||||
职务 | 职称及证书编号 | |||||||
执业注册类别 及证书编号 | 从事工程建 设工作年限 | |||||||
工 作 简 历
本人签字:
|
企业业绩信息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具体到设区市的区<市县>) | 设计完成时间 (年月) | 审查报告编号 (附审查报告和意见) |
1 | 西山中兴小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2015年9月 | XXXX(详见附件) |
注:仅填报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后的业绩,并附带审查意见。
附件6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信息统计表
单位:(盖章)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承诺,本企业填报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信息统计表》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如有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任何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设立时间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发证机关 | ||
注册资金 | 经济性质 | ||
资格证书号 | 取得资格时间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简介 (内容对照企业从业条件有关要求,涵盖企业首次发展历程、股东信息、年度报告等) 另附:有企业名称的场区全景照、厂房内生产场区全景照(显示主要生产设备)、检测场区全景照(显示主要检测设备)
|
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册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聘用时间 | 性别 | 年龄 | 职务及职称 | 文化程度 | 专业 | 社保缴纳情况 | |
技术人员 | ||||||||||
生产、安装、质检等操作人员名册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聘用时间 | 性别 | 年龄 | 岗位 | 文化程度 | 社保缴纳情况 | 资格证书 | |
名称 | 编号 | |||||||||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籍贯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何时/何校/何 专业毕业 | ||||||
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申报材料属实
本人签字: 年月日 |
技术总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籍贯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何时/何校/何 专业毕业 | ||||||
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申报材料属实
本人签字:年月日 |
企业场地情况
场地条件总体情况简介 (对照企业从业条件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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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域名称 | 面积(㎡) | 状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企业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生产单位 | 出厂日期 | 购置日期 | 出厂编号 |
| |||||||
企业质检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单位 | 出厂编号 | 购置日期 | 检定/校准证书编号 | 有效日期 |
企业业绩信息填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址(具体到设区市的区<市县>) | 竣工时间(年月) |
1 | 西山中兴小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2015年9月 |
备注:本表填报2013年(含)以来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