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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1220871号
提案办理意见

时间:2019-12-20 09:54 来源:省人防办法规宣传处

尊敬的贾宏伟委员:

  您向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推进人民防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提案 》,省政府督查室明确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我办研究办理。我办高度重视,按照领导批示与要求,科技与信息化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提出,要转变人防建设发展方式,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推进军民融合。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任务,是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领域。把人民防空和军民融合这两个国家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以建立健全发展工作机制为重点,以有序拓展融合发展领域为内容,以制定完善融合发展政策法规为保障,一体推进“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融合、共建共享。始终坚持平时与战时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结合、人民防空与城市应急管理相结合、人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相结合,强化组织领导,精准对接需求,军民共建共享,全面提高我省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发展水平,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支撑。

  一、健全人防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把人防军民融合工作作为制度性安排,纳入党委议军会议、人防党政军联席会议、军民融合委员会会议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工作会商、需求提报、项目对接、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确保人防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省人防办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工作协作和协调,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相关要求,积极研究制定人防军民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在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积极开展对相关部门和各地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指导,推动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办公室

  配合单位:省人防办;18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

  责任处室:工程管理处 综合处

  二、出台人防军民融合发展配套政策。2019年3月7日 ,省委军民融合办印发了“关于推进人民防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组织制定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将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土地利用、公共安全、信息网络、科技发展等政策法规相融合,形成省域特色、系统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完善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大数据灾备中心等防护建设标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防、交通运输等部门出台技术规范和标准,实现综合防、重点防、分类防、科技防多措并举,并监督实施到位。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完善综合防护机制,常化制度组织综合防护演练,全面提升监测预警、预防救援、应急处置、危机管理能力。各级人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部门在行政许可、产品检测、企业监管、行政执法、使用管理等方面建立联合监管制度机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有效解决从业行为、质量监督、设施维护、出租经营、停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牵头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省人防办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人防办

  责任处室:工程管理处、指挥与应急协调处、科技与信息化处、综合处(法规与宣传处)

  三、推进人防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按照“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融合思路,以省级、郑州、洛阳为重点,在人防指挥场所方面,按照党政军联合指挥的需要,加快建设坑道式指挥所、疏散基地,没有建的抓紧建;已建成的按照“三室两库”、应急应战指挥平台等标准升级改造。在人防疏散设施方面,推进人防疏散训练综合基地战时作为城市人口疏散的指挥中心、保障中心,并考虑军事力量部署需要,平时作为应急指挥、防空防灾宣教、防护技能训练场所和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在地下空间防护方面,重点抓好3类设施的防护,第一类是综合管廊,第二类是地铁,第三类是供水、供电、燃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和数据灾备中心,实践探索软硬防护措施手段和管理保障机制,提高城市安全系数,并与地上地下商业设施、公共停车场等互连互通,形成军民兼容、平战结合的防护格局。

  牵头单位: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人防办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18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

  责任处室:工程管理处、指挥与应急协调处、科技与信息化处、项目办

责任编辑:段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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