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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3-12 08:31 来源:法宣处

   2019年,河南人防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法政〔2019〕1号)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豫法〔2019〕4号)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河南人防工作实际,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总载体、总抓手,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人防建设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省人防办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事务管理局联合表彰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人防“放管服”改革“五减一优”创新举措在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上作经验交流,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放管服”改革工作成绩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进行发布,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省人防办已经连续2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正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全省人防系统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融入全省经济建设大局,坚持以“建设法治人防、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水平”为目标,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简化审批,优化流程,不断创新执法手段和方法,狠抓依法行政及规范化管理工作,营造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展现较好的人防依法行政、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贾宏伟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宣传处。一是始终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将依法行政学习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每个支部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讲评,年底有考核,月初有统筹,每周有协调,从源头上把工作摆布开、节奏把控好,内容落实好,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全年6次听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情况、《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推进情况、《河南省人防工程管理办法》修订情况汇报,研究采取相应措施,挂图作战,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始终坚持业务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对业务工作强化依法监督,依法指导,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重要业务工作时,从提议、决策到督办落实,法规与宣传处全程参与,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依法运行。

  (二)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制度。制定完善了《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主任专题办公会议制度》《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重要议题制度》等,明确人防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原则、必经程序,配套建立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决策反馈、行政决策责任等机制。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大家的事商量着办;在选人用人方面,每次提拔干部,坚持党管干部,主动将考察对象公示、拟任职人选公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依法按程序办理,对投标人和中标结果及时进行公布。三是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了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讨论。四是积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签订重要合同、研究重大项目、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律师审查作用。2019年,法律顾问积极接受法律咨询,办理涉法事务,全年审核各类文件、合同33件,防止了各类法律风险的产生。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经党组集体研究做出决定,与会人员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形成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了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深入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6月,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根本性改革,我们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一是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并入“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提前到土地供应环节,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工作流程。二是将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由规划许可前办理,后移到施工许可阶段办理,与工程建设流程、阶段、内容有机衔接。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年底前要将政务服务事项在原有基础上再压减10%的要求,我们取消了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核定、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审查等事项,将这些变为部门之间的内部告知;取消了单建(非财政投资)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取消了外省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备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核等事项,共取消压减审批服务事项20%,是国务院要求年底前将政务服务事项在原有基础上再压减10%的2倍。三是审批流程再造。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联合审图,加强联合把关,完成了审图环节的流程再造。四是统一审批标准。为更好落实全省人防系统“三级十同”“一网通办”要求,我们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6个部门联合发文,调整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配建防空地下室标准,规定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人防工程,减少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从制度上堵塞人防工程审批漏洞,确保人防工程以建为主、应建必建,易地建设费以收促建、应收尽收。

  (四)不断健全完善人防法规标准体系。2019年初,省人防办制定了法规标准体系专项方案,明确了省人防办和各省辖市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任务,着重从推动地方立法,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军民融合发展、人防“放管服”改革政策等方面下功夫,截止12月底,推动各省辖市完成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任务66项。针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颁布22年未作修订,很多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急需进行修订的现状,我们积极协调省人大常委会推进《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配合省人大常委完成了省外、省内立法调研,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列入2020年立法审议项目,争取2020年上半年修订出台。针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推动《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59号)修订,向省政府提交了修订请示,按要求上报了修订草案,目前省司法厅正在按程序进行审核。针对人民防空转移支付资金问题,出台《河南省人民防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转移支付资金的补助范围、管理模式、安排次序、上报时限、编报流程、绩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为科学化、精确化、规范化使用管理资金提供依据。另外,省人防办还新修订完善会议制度、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管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等8类54项规章制度,持续推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认真落实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严把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积极办理人防执法证件,加大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人防法制机构按要求核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下半年,省人防办按要求组织了执法证审验和新审领执法证人员专业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为100%,并按规定注销了不在行政执法岗位25名同志的执法证。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全过程记录,投入有关经费,购置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及摄像机等设备,设立执法听证室、问询室,做到了执法听证、问询、取证和送达等全过程影像留存;三是强化执法行为的管理监督。构建了管理、监督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结合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全系统调查整顿,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落细落实,组织开展了4次“每周一问题两案例”活动,3次“找病症、大会诊、开药方”依案促改分析整改会,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全力配合2018年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优化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经验做法被省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肯定表扬。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上投诉受理等,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监督、举报与投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约束,有效扎牢制度笼子,保证执法规范化。

  (六)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19年,省人防办共发布规范性文件5件,在规范性文件管理中,我们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起草关。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法规与宣传处积极参与论证调研,指导起草工作,负责起草业务处室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对涉及若干部门业务的事项,起草业务处室认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主动协调,有效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二是把好审查关。凡是以省人防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先由起草处室送法规与宣传处初审把关,再由分管主任组织有关处室进行座谈讨论,在主任办公会审议时,法规与宣传处负责人列席会议,规范性文件签发前,法规与宣传处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后,由分管领导签呈主要领导签发执行。三是把好备案关。严格《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程序,及时报送司法厅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得到有效监督。四是严把清理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19年上半年,省人防办下发专门通知和补充通知,对各地出台的有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减免缓”文件和会议纪要,进行全面清理,省人防办带头自查自纠并督导各市、县坚决清理废除与人防法律法规相悖的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全省人防系统共清理文件199件,其中废止180件,自动失效12件,修改7件,其中省人防办废止16件,修改2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凡是省人防办制定的政策文件,除涉密文件外,第一时间通过省人防办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开。二是加大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回应力度。办主要领导主动履行“新闻第一发言人”,其他领导积极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召开了人防避暑纳凉新闻发布会、人防“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人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省人防办领导班子成员悉数参加省政府督查室和省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百姓问政”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录制,与观众和网民互动交流、释疑解惑,解答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每年“9·18”防空警报试鸣日,办主要领导与钱七虎、陈志龙等业内知名专家、院士共同做客河南电视台《新闻60分》《对话中原》栏目,介绍人民防空有关情况。三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我办把人防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监督检查机制,做好省人防办网站常态化抽查,专人读网并记录读网工作日志,完善应急突发事项处置预案和报告登记制度,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八)积极做好广泛宣传。坚持围绕中心发力、突出重点显效,在国家级报刊媒体刊发报道总量比2018年翻一番,组织了为期1个月的人民防空知识网络有奖竞赛答题活动,参与网友遍布全国各地,达120万多人次。组织公众开放日、郏县中学生疏散演练直播,在线微博话题、阅读量分别达到115万、140万。我办撰写的《运用加减乘“组合拳”激发服务管理新动能--河南省人防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侧记》《创新执法模式 突出服务理念--河南省人防系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几点做法》在《中国人民防空》刊发、《“地下长城”一寸也不能少建》《河南省人防办依法行政考核获三连优》在《中国国防报》登载。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全省人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工作仍有差距,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解决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人防法规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四是机构改革后,市县法制机构的力量还比较薄弱,人防执法机构需要健全,执法队伍还需要加强,人员配备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明年打算

  (一)加强党对人防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防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人防“放管服”改革。按照《河南省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审批便民化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探索大数据精准监管,打造“双随机”升级版。

  (三)进一步完善人防法规标准体系。《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订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已分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审议项目,修订草案已经提交,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修法进程,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争取修订任务早日完成,为规范人防建设市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四)不断完善人防依法行政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强复议及应诉工作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案例指导等工作,提升我省人防行政复议及应诉的能力和水平。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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