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豫人防〔2018〕98号)关于人民防空监理资质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拟准予通过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延续的申请,换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资质证书。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6日。
联系电话:0371-69175268 69175217
监督电话:0371-69175396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