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河南省委: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办完全赞同,并将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发挥人防工程对地下空间开发的引领作用
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起源于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对地下空间的有序开发起到一定程度上的引领作用。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职能使命,实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综合防护有机结合。人防部门通过长期的人防工程建设,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各级人防部门积极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为城市建设出谋划策,为政府分忧解愁。
为更加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发展,加快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经济建设的融合发展,提升城市整体防护和综合承载能力,我办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对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规范。今年4月8日,我办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豫建城建〔2020〕131号),推动结合人防工程进行地下停车场建设。今后,我省人防部门将继续发挥人防工程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方面的引领作用,把“安全管理”纳入人防建设“十四五”规划,并陆续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发挥人防工程为城市建设服务的作用。
二、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据联合国权威人士预测,到21世纪末,全球将有三分之一的人转入地下生产或生活。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地下空间与群众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日益重要。特别是由于城市规划不科学、施工管理不到位、运营管理不规范以及重复开挖、雨水倒灌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基础沉陷、路面坍塌、管道破裂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违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为防止人防工程出现类似问题,我办自2017年至今,陆续出台了《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河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人防工程监理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强化对人防工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确保人防工程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
目前,我办正在组织编制起草《河南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规程》《河南省早期人防工程分类与鉴定技术标准》《河南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预计年内完成。上述技术标准和文件出台后,将对早期人防工程的分类、鉴定、报废处理以及各类人防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三、积极构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体系
当前,我省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各方的权力与义务的关系、冲突解决的规则、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方面,都需要通过地下空间立法进行界定。我办将积极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推动通过地下空间立法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并以实际行动做好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办先后与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审图”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人民防空设计导则》《河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联合测绘技术导则(试行)》《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促使各方共同把好人防工程安全质量关。
二是建成各类网上信息化监管平台。目前,我办已建成“人防企业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监管平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非现场质量监督平台,其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非现场质量监督平台”已经实现与政府服务网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
三是开展人防工程安全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我办先后开展了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检查、人防设备专项整治、人民防空行业治理等专项活动,每年下发防火、防汛通知,开展对各类人防工程特别是早期人防工程的安全排查,做好应急处理预案,备足抢险物资,确保人防工程的使用安全。
责任编辑:段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