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印发〈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3〕227号)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豫人防〔2018〕98号)关于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申报条件的具体要求,拟准予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人防监理乙级认定,颁发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乙级资质证书。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0371-69175268 69175217
监督电话:0371-69175396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