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洛阳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人防管理权限的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管理权限承接及业务办理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2021年3月22日
索 引 号 | 10480-0201-2021-00005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23日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人防管理权限的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人防 豫人防〔2021〕26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3月23日 |
郑州市、洛阳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人防管理权限的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管理权限承接及业务办理工作,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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