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防办发〔2021〕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防空、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全省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积极推进我省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提高人防工程停车利用率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调控作用
人防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合理衔接各类城市专项规划,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编制城市详细规划,要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把解决“停车难”问题作为重要指标。
二、依法开展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要坚持以建为主,严格按规定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推动全省人防工程总量稳定增长,为城市提供合理的停车空间。在防空地下室平时功能布局上,鼓励以停车为主,兼顾商业、仓储和其他用途,尽力为社会提供更多停车位。平时功能不是停车的防空地下室,在不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效能前提下,经当地人防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改造为停车场或配套停车服务设施。对原设计平时功能为停车的防空地下室进行清理,尽量恢复停车用途。
三、积极推进公共人防工程建设
各地人防主管部门要盘活存量易地建设费,依据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在人防工程掩蔽面积不足、城市停车矛盾突出的医院、景区、学校和社区周边地段,充分利用城市绿地、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场所,规划建设一批融合公共停车、公交地铁换乘、商业等多功能公共人防工程,重点缓解“停车难”问题。鼓励社会投资新建平时功能以停车服务功能为主的单建式公共人防工程,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给予适当政策扶持,建立相关机制保障,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停车服务。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在“十四五”期间要完善城市核心区公共人防工程规划建设,深圳、珠海要结合实际在入境关口附近规划建设大型公共人防工程。
四、不断深化人防工程设计使用创新研究
加强人防工程设计研究,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以增加平时停车位需求为牵引,在确保战术技术性能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开展优化人防工程功能房间平战转换的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相关专利技术,争取更多空间用于停车,最大限度利用防空地下室停车资源。开展防空地下室结构和空间利用研究,在不影响战时防护功能前提下,综合考虑适当增加层高,建设机械立体智慧型停车库,倍增车库的容量。探索现有防空地下室加装充电桩的方法和技术,为新能源汽车停放提供便捷服务。
五、主动融入共享城市停车资源
打破人防工程车位信息孤岛,推行人防工程智慧停车服务和共享开放。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人防工程,主动接入省、市两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人防工程停车场位置、泊位等停车实时信息,推行城市停车管理平台与移动互联网融合,实行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定、泊位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汽车充电等多元化停车功能,提高人防工程停车周转率。
六、自觉融入城市停车治理体系建设大局
各地人防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在当地政府关于构建完善城市停车治理体系大局、全局下行动,坚持科学筹划,搞好分类指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牵头的工作抓到位,把参与配合的工作做扎实,为各地政府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作贡献。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