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权责清单 >> 其他职权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时间:2021-06-04 16:40 来源:省人防办工程管理处

序号

禁止措施

设立依据

管理部门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5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占用、混同国家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家人防办

(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1

禁止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国家人防办


责任编辑:段丽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