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万人助万企”活动部署,帮助人防企业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8月18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规范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的通知》(豫人防〔2021〕56号),通知明确,将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提升企业获得感、幸福感。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防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应按《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将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各级人防、发展改革、财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的监管,确保其依法配建防空地下室和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段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