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翻炒旧闻旧事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网络巡查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信息,称佛山市某区某部门有十几个副局长,改革并无精简人员。经核查,对应信息是2012年旧闻,属于大部制改革过渡时期所出现的短暂情况,其后已严格按有关规定配备领导职数。该网民发布的内容涉嫌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属于集纳旧闻旧事“冷饭热炒”移花接木制造虚假消息等自媒体乱象,为专项重点打击整治对象行为。经协调,相关信息已下架,平台对账号按等级规定予以相应处置等。
案例2:散布涉疫谣言,查!
2022年4月15日下午,一则“荆门市疫情形势有变即将全面封城”的消息在社交网络平台流传,引发市民抢购生活物资,造成社会恐慌。事件发生后,经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证实,该网传消息不实。经查,王某、季某分别于15日16时26分、17时15分,在网络社交平台散布不实信息,相关信息被群内成员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荆门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两人进行处理。
网警提醒:广大网民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对于来源不明的网络信息要保持审慎、客观态度,不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案例3:建了网站失控了,被处罚!
2022年6月8日,京山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对湖北某园艺有限公司、湖北某吊装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未落实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进行依法查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的处罚。
经查,上述两家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于2017年委托武汉某公司协助注册门户网站并代为管理。由于服务期限已满未续费,网站无人管理被恶意篡改为赌博网站,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京山网安部门对网站负责人进行了训诫,并依据《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两家公司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两公司门户网站的ICP登记备案信息已注销。
网警提醒:网站无论规模大小,网站负责人和运营商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开展网络安全工作,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和篡改。企业、个人网站关闭或者停止使用,要及时办理注销ICP备案信息和域名信息手续,若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会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案例4:非法倒卖虚拟手机卡,栽了!
2022年3月,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出售不实名开户的虚拟号段手机卡,并将这些电话卡提供给他人使用。3月29日,东宝网安民警在东宝区仙居乡某村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为谋取非法获利,在明知购买的虚拟手机卡不实名的情况下,依然出售给他人使用。2021年11月以来共出售不实名手机卡6000余张,非法获利3万余元。根据其交待,专班民警于2022年8月22日,在湖南长沙某机场将其上线马某抓获,经过侦查,马某对为侵公犯罪嫌疑人胡某开通虚拟运营商手机卡并非法获利2万7千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警提醒: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仍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构成违法犯罪,按最新规定,5年内会被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还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办理等业务,情节严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5:泸州“2·25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2月25日,泸州合江县网安大队接到受害人郑某报警称:其在某招聘网站投递简历后,接到多人骚扰电话,疑似信息被泄露。民警经初查后,发现一个专业从事倒卖某招聘网站简历的犯罪团伙,朱某明、刘某伟、刘某、王某显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团伙获取贩卖简历数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嫌疑人朱某明、刘某、刘某伟等人注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人力资源招聘为幌子,在某招聘网站批量发布招聘信息,获取应聘者求职简历后以3.5~5元每条不等的价格出售给数据贩卖中介或电信诈骗团伙,共非法获取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150余万条,获利400余万元。二是某招聘网站郑州分站前兼职人员刘某星将内部员工账号以4万元的价格非法贩卖给嫌疑人王某显。王某显等人根据买家要求进入后台精准筛选求职者简历进行下载后,以1~1.5元每条不等的价格非法出售给数据贩卖中介或电信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并贩卖公民个人信息50余万条,获利70余万元。
2021年3月16日,民警在四川、河南等地进行集中收网,抓获某招聘网站内鬼刘某星、数据贩卖中介王某显、朱某明、刘某伟、刘某等犯罪嫌疑人27人,扣押电脑32台、手机45部、银行卡15张,查获某招聘网站简历数据200余万份,冻结资金200余万元。
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