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
办理资格认定证书延期有关注意事项

时间:2023-12-08 11:13 来源:省国动办工程管理处

一、文件依据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国人防〔2019〕6号)

国家人防办关于印发〈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4〕438号)

二、资格证书要求

1.符合《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等文件关于企业从业能力指标相关要求,且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人员要求

2.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生产、质检、安装部门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应满3个月,不足3个月的需提供上一份劳动合同)、《河南省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需缴纳3个月以上)及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技能操作证书)等相关材料。

4.技术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械工程类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5.生产、质检、安装等部门的负责人具建筑工程或机械工程类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每个部门不少于1名防护设备专业的人防防护工程师(其中一级防护工程师不少于1名)。

6.技术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资格,包括2名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2名以上机械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以上电气工程专业工程师,10名以上电焊工(采用自动化电焊设备的企业不少于5名电焊工2名以上电工,2名以上起重设备操作人员1名以上超声探伤和磁粉探伤操作人员1名以上专职负责涉密资料管理人员,机加工、钳工等其他工种操作人员应当熟悉本岗位业务,数量满足生产安装需要。

7.技术总负责人可兼任不超过1个其他技术岗位,其他技术人员不得兼任

四、场地要求

8.生产场地不小于6000平方米,办公区不小于400平方米,并有符合保密规定的图纸资料室。

9.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的生产设置带自动喷淋设备的混凝土养护区。自行搅拌混凝土时,应当配备混凝土电子配比装置。

五、设备要求

10.大型加工设备。3台以上行车(其中1台载重量不低于10吨,最大起吊高度不低于6米),加工平台总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主平台尺寸不小于6米×4米,平整度公差不大于0.5毫米),振动平台,自动下料切割机,剪板机(剪板厚度8毫米以上),折弯机,喷砂或抛丸除锈设备,喷漆设施,校形设备,消除内应力设备等。

11.普通加工设备。10台以上电焊机(其中至少5台二氧化碳保护焊机、1台自动埋弧焊机),4台以上车床(其中数控车床不少于1台,工件直径800毫米、长度1500毫米的车床不少于1台),2台以上铣床,1台以上刨床,2台以上钻床,1台以上摇臂钻等。

12.各种加工设备工况处于完好状态

13.质检设备:大小钢尺、卷尺、游标卡尺、千分尺、螺纹检测仪、材料硬度检测仪(金属、橡胶)、粗糙度检测仪、焊缝检测尺、焊缝超声波探伤仪、焊缝磁粉探伤仪、超声波测厚仪、同轴度检测仪、平面度检测仪、塞尺、拉力计、垂直度检测仪、漆膜附着力划格器、漆膜测厚仪、钢筋混凝土扫描仪、材料力学性能检测设备、回弹仪、气密性测量装置等。

14.质检设备应当定期标定,处于有效精度状态。建有各类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检操作规程。

六、规章制度

15.员工管理制度。

15.产品质量保证制度。

16.安装质量保证制度。

17.售后服务制度。

18.安全保密制度。

七、有关说明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与安装企业应在资格认定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向省国动办报送延期资料,以便省国动办按程序和要求向国家申请办理;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上述内容为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办理资格认定证书延期时容易出现疏漏的内容,不包含全部材料,也不具备法律效力。具体材料报送仍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行业整治的通知》(国人防〔2019〕6号)、《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服务指南》为准。未提前三个月内报送资料,可能影响证书延期和生产经营,请各企业务必注意。

省国动办服务企业联络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西路6号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莹莹  69175053   邮箱:hnrfbgcc@163.com


责任编辑:郝要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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