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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常识(四)
 
作者:  来源:省人防办秘书处   时间:2017-03-10 10:19:57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什么形式?载明哪些内容?

《信访条例》第17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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