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避暑纳凉点安全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防办成立避暑纳凉工作领导小组,省人防办副主任王洪涛任组长,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省开放人防工程开展避暑纳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处,曹裕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全省各级人防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二、主要工作
(一)前期准备工作。各级人防部门要认真对照“三个结合”“四项要求”“五项工作”“六通六有一保障”标准要求,对拟开放的避暑纳凉点一项一项对照,一个一个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群众开放,兑现社会公开承诺;部分符合的,要完善设备设施,达标后开放;确实因客观原因没有达标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抓好关闭整治。6月12日16:00前将避暑纳凉场所基本情况(个数、名称、地点、开放面积、责任单位、负责人等)上报省人防办避暑纳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防办拟定于6月中旬商请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媒体公告全省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开放情况,解答人民群众关心问题,扩大避暑纳凉工作及人防常识宣传影响力度,提升河南人防社会认知度。各级人防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做好总结交流。为促进避暑纳凉工作更加完善,省人防办避暑纳凉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避暑纳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省,对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交流。
三、开放时间
6月下旬至9月中旬,开放时间原则上为每日9:30—17:30。也可根据当地气象部门高温通报酌情开放时间。
四、设置标准
(一)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场所要在显著位置悬挂避暑纳凉引导标识。
(二)做好“三个结合”,即避暑纳凉要与人防工程维护、人防宣传“五进”、社区人防建设相结合。
(三)符合“四项要求”,即符合人防、消防、安保、防汛要求。
(四)开展“五项工作”,即组织一次集中宣传展示、开展一次公益文化活动、举办一期避暑纳凉管理培训、建立一套制度标准规范、适当设置人民防空“E线通”“微宣室”。
(五)落实“六通六有一保障”,即通水、通电、通排水、通有线电视、通无线网络、通手机信号,有桌椅、有报刊、有饮用水、有避暑纳凉须知、有防暑药品、有公益活动,有专人专职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开放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指示要求的实际举措,是推进军民融合、平战结合发展的有力抓手,是改善民生、服务社会、树立人防铸盾护民形象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抓好落实,必要时要对避暑纳凉点实行领导和工作人员包干责任制,持续做好避暑纳凉点的安全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真正把人防服务民生的“窗口”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避暑纳凉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避暑纳凉点的地址、规模、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制作悬挂“人防工程避暑纳凉点”醒目标识,利用人防融媒体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市民就近避暑纳凉。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设置宣传专栏、购置“E线通”“微宣室”、悬挂人防挂图、发放人防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人防宣传活动,展示新时代我省人防改革发展成果,普及人防法律知识和防空防灾技能,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关注人防、支持人防的良好氛围,提升河南人防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三)科学筹划,精心组织。根据各地人口、工程分布、群众需求和工程实际状况,重点抓好自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居民小区人防工程的避暑纳凉点开放,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完善设施,注重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人防志愿者作用,鼓励避暑纳凉点开展教育、义诊和社会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人防工程平时服务综合效益最大化。加强专项经费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从事避暑纳凉点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人防志愿者要安排好就餐和补休。
(四)强化管理,确保安全。人防部门直接管理的避暑纳凉点,要派驻专人负责,提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舒适安全方便的避暑纳凉服务;其它避暑纳凉点,要采取承诺制,人防部门要与工程使用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和服务责任书。开展上岗培训,建立督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标准要求。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按照全省人防系统紧急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迅速上报。省人防办将对各地避暑纳凉点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和暗访抽查,并适时进行情况通报。
2019年6月11日